上海证券报讯 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海通证券认为,《办法》的闪电出台,可能将部分投资A股的保险资金分流,投向收益率高、市场运行稳健的境外资本市场,甚至对大盘未来走势造成一定影响。
安信证券认为,新办法与去年年底的颁布的征求意见稿没有重大差异,新办法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方面的影响主要在长期。从短期来看,保险公司出于规避汇率风险和不熟悉海外市场等考虑不会迅速扩大外汇投资敞口,对于保险公司投资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较小。而从长期来看,境外投资对保险公司减小权益类资产投资收益率的波动性有重大的正面作用,从而对内涵价值估值法中非常重要的投资收益率假设有正面影响。(记者 姚炯)
专家认为,对内地股市影响不大
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 按照去年保险公司总资产1.97万亿元计算,也就是说约有2955亿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具有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资产管理体制,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具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投资绩效考核能力;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条件。
保险资金“出海”投资应投资全球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配置主要国家或者地区货币。投资形式或者投资品种包括: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与逆回购协议、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产品;银行存款、结构性存款、债券、可转债、债券型基金、证券化产品、信托型产品等固定收益产品;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等等。
专家认为保险资金“出海”需要一个准备过程,短期内不过大量涌出,因此对内地股市不过有大的冲击。(记者 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