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物价涨幅控制目标4.8%

字号显示:   2008-03-06 09:48:00  来源:北京商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昨日(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将今年物价涨幅控制目标设在4.8%,这个指标创出了近5年来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调控目标的新高。

  在报告2008年主要任务时,温家宝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去年,我国全年CPI涨幅就已达到4.8%。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分析说,从目前物价上涨情况来看,成本推动因素十分明显。由于传导效应,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导致其他相关产品价格上涨,波及面在增加。从国际来看,国际油价、粮价等上涨都会导致输入性通胀,食用油受国内外因素影响,价格走势也不乐观。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由于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还将存在,今年价格上涨的压力仍然较大。同时,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升,房地产等资产价格上涨过快,防止通货膨胀的任务相当艰巨。

  温家宝说,今年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4.8%的控制目标,主要是由于去年价格上涨对今年价格的翘尾影响较大,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较多,控制物价上涨的难度加大;同时,又要考虑到居民、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努力避免物价涨幅过大。

  “一般来说,物价在4%以下为温和可容忍的通胀。现在定为4.8%左右,意味着今年物价形势比较严峻,也表明政府对此做了充分估计。”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不过,4.8%左右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处于温和到不温和的转变区间,还没有恶化”。(相关报道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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