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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形中给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带来新的压力,也确实给中小企业增加了新的成本。来自民营企业的诸多代表委员正是从中小企业的客观实际出发,才格外关注新劳动合同法的话题。 |
原因之一 新法实施给中小民企的发展和生存带来压力
让企业利润大“跳水” 生存压力沉重:浙江省北部某市的森升家私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100多名工人的民营企业。据该公司负责人称,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公司一年的营业额有1000多万元,而公司的年净利润约为50万元,工人的月薪在1200元左右。今年1月1日之后,如果公司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为100多名工人缴纳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那么公司每月要为每名工人多支出300余元。一年下来,公司在一名工人身上多支出的费用会有将近4000元。对于一家拥有100多名工人的企业来说,一年就将多支出约40万元。而40万元相当于这家企业一年净利润的80%。利润的大幅跳水将让这家民营企业背负沉重的生存压力。[详细] 新劳动法对企业负面影响过大: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达成集团主席马介璋表示,目前新法中强制性要求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企业就必须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规定对现在的企业来说负面影响太大了。”[详细] 新劳动法对出口企业威力初现: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内地城镇劳动人口影响不大,因为很多规定其实早已在实施中。而该法的实施对于目前在低端的制造业及建筑行业工作的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则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学术界及出口商则担心它会令持续攀升的劳动力成本进一步上升,给已经面临内忧外患的出口商带来更大打击。瑞信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安德森表示,未来的两年,中国出口商的日子会比过去五年艰难得多,中国经济可能会受对外贸易的影响出现放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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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之二 新劳动法实施后中小民企成本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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