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商品,同一时间,在国内定的价格却要比国外高出一截——跨国公司的这种行为几乎已经不是秘密。本报近日报道,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一项调查表明,这一现象被列为“公众最反感”跨国公司行为。
负责该项调查的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人士透露,上述现象涉及汽车、化妆品、食品、机械设备、软件等行业。为何会存在这些差价?该专家认为,深层次原因还在于跨国公司在内地的垄断,而我国的《反垄断法》出台得有点晚了。
那么,究竟这些差价的存在是否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