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受到广大劳动者的欢迎。近日,济南各律师事务所接到了许多劳动者的咨询,他们纷纷向律师请教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一些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将规范现实中存在的大量不规范用工,以前被掩盖的许多问题暴露出来,企业已纷纷采取行动,劳动者也相应面临维权问题。
1月3日上午,农民工张某来到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他向李强律师请教该怎么办。张某说,前阵子,他所在的公司与所有工龄5年以上的员工都不再续签合同了。他已工作了8年,以前合同一年一签,但今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与他续约,而且没有给他任何经济补偿。遇此问题的有200多名工友。他想先来咨询律师,看有没有依法维权的渠道。李强认真接待了张某。李强告诉记者,近几天前来咨询的农民工太多了。由于《劳动合同法》的广泛宣传,许多农民工也知道这部法律。前阵子,赶在新法实施前,用人单位纷纷采取举措,试图规避《劳动合同法》,引发了许多纠纷,引起劳动者的强烈不满。“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比以前大大增强,一些劳动者在咨询后,走上仲裁、诉讼道路依法维权”。
劳动者遇到的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对待上。比如,东营的一名厨师说,现在,单位要和他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合同上约定的工作时间少了,工资也少了,但实际上他的工作内容没变,还得全天工作,还经常加班加点。一家保安公司的员工反映,单位让他们先交一份辞职报告,年后再重签合同,想把以前的工龄中断。
工作站的邵振中律师说,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合同法》新规定的用工方式,看来有的用人单位已经开始钻新法空子,想方设法逃避应当承担的义务。农民工以前很少有签合同的,现在《劳动合同法》一实施,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要付很大代价,这迫使很多单位开始签合同,但试图与劳动者签的是包含不合理要求的合同。
记者从康桥、蓝孚、众成仁和等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劳动者的咨询近日达到一个高峰。劳动者很关心他们该怎么签合同,如果单位不签怎么办。还有不少劳动者询问有关社会保险的问题。
法律专家分析,伴随《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空前关注,今后一段时间将是各种问题多发的时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会展开一系列“较量”。但从长久来看,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将得到规范,劳动者权益会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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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也是老板的护身符
据重庆晚报报道,市连锁经营商会会长徐圣雄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但可以规范企业内部雇主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还将规范企业外部用工环境,保护守法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徐圣雄说,作为一个好老板,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劳动合同法》。但目前情况看,企业实施这一新法的形势不容乐观。一些老板甚至私下里抱怨,新法只是单方面保护员工权益,一旦全面施行会增加人力成本,削弱企业市场竞争力;有的老板甚至绞尽脑汁采取措施规避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