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占主导地位

字号显示:   2007-07-09 15:34:00  来源:

         据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定根介绍,目前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出组织数量增加,利益联结密切,经营形式多样,规模扩大,区域产业布局优化的特点,对发展农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增大。

        1.组织数量迅速增加。1998年农业部对1650县的统计调查,当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万多个,截止到2000年底发展到66000多个,尽管其中有调查范围扩大了800多个县、市的重要因素,但组织数量迅速增加仍是一大特点。

       2.利益联结方式更加紧密。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中合同方式的占48.7%,比1998年下降了7个百分点;而合作、股份合作方式占27.6%,比1998年增加了7个百分点。由于建立稳定、长期的利益联结关系既是龙头企业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需要,以合作、股份合作等为主要形式的紧密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比重的提高将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3.经营形式多样化。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中,有龙头企业带动型组织27000个,中介组织带动型组织22000个,专业市场带动型组织7600个。在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居主导地位的同时,中介组织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作用越来越大。

         4.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2000年,农业产业化组织拥有固定资产总额4200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1998年增长26.8%,年增增长13.2%,其中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额3000多亿元,占72.2%;农业产业化组织实现销售收入6800亿元,比1998年增长26.6%,年均增长12.5%;实现市场交易额4100亿元。

         5.对发展农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增大。首先,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贡献增大。与1998年相比,农业产业化组织中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加工的龙头企业的比例增加,其中蔬菜、水果加工龙头企业在种植业内部的比例增加了9个百分点;肉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在畜牧业内部的比例增加了8个百分点;乳制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幅更大,两年接近翻了一番。这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其次,对农民增加收入的贡献增大。2000年,通过发展以公司+农户为主要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5900万户;平均每户增收900元,比1998年增加了100元左右。

       6.优化了区域产业布局。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各地逐步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跨区域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较高的产业带,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如黑龙江的奶牛产业带、吉林的玉米产业带、山东胶东地区的蔬菜产业带、陕西的苹果产业带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了各地的产业优势,优化了区域产业布局。

  林副主任同时,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总体上看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还不平衡;二是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偏小,集中度低,布局较分散,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三是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规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还不强;四是人才、技术、资金等仍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这些都需要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内各地农业产业化经营会出现以下几大趋势: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成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连接着亿万农户。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头企业,能更有效地解决农业的产业结构调整问题,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能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提高农业企业的竞争力,加长我国农业的产业链,提高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附加值,这既是我国农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加入WTO后广大农民的必然选择。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全国各地正在形成共识,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会继续做好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扶持政策将得到进一步落实,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作用将继续扩大。

         (二)具有地域优势的农业产业带将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紧密结合并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在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将继续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紧密相结合。在东部地区,与发展外向型农业有关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相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直接与国际市场接轨;在中部地区,尤其是粮棉油主产区,与粮食加工、棉花加工、油脂加工、饲料加工等项目相结合,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当地资源优势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在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肉类加工、乳制品加工等将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柱产业。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将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的分工与合作,加快我国农产品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高效配置和农业市场一体化进程。

         (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继续加大。主要判断根据有以下三点:一是解决我国农产品加工率过低问题。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的3倍左右,而我国大陆只有80%;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达90%左右,而我国仅有20~30%,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选择。二是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我国目前从事各类农产品加工的企业有几十万家,一些农产品粗加工能力已严重过剩,与国外发达国家比较,我国大陆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装备落后,加工层次低,附加值低,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要提高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国际竞争力,必须大力发展重点龙头企业。三是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建设。一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在的发展与壮大,将成为提高我国农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将日益明显。目前,我国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多万个,其中比较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组织有10万多个。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但领头发展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9550多个,更重要的是在“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今后,国家将进一步明确农民专业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制定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和规章,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

  (五)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农业的管理体制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目前,中央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由农业部、国家计委等九部门建立了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调有关工作,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同时,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农村和农业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入和完善,国家对农业,包括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管理体制也将会进行相应的改革,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将更具有权威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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