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厂长”比“普隆恰托夫经理”能干?
因此,再“科学”的理性计划体制虽可以有效地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非理性的命令经济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但迟早也会面临变革。而一旦变革,越“科学”的计划被放弃所要付出的代价(所谓改革阵痛)就越大。这代价包括“市场均衡”尚未建立,“计划均衡”已被打破;效用增益效率尚未改进,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却下降了;竞争—创新激励尚未形成,强制积累功能已经瓦解。而且,这些代价的大小与“渐进”还是“激进”并无明显关系。从中东欧到前苏联的30个转轨国家尽管在“渐进”与“激进”、左派掌权还是右派掌权等方面千差万别,但转轨初期无一例外地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经济衰退。而且“渐进”国家付出的代价未必小于“激进”国家。计划经济固有的创新效率差、效用增益低以及“设计”人的行为这种思路本身的非人道性,是再钻“最优化”的牛角尖也无法解决的根本弊病。进入1980年代后,“计划最优化”已出现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减。而西方市场经济却在这时出现了信息技术革命、产业结构升级和“里根-撒切尔繁荣”。形势迫使苏联人不得不改弦更张。但是,放弃这样严密的“科学计划”对经济的冲击是很大的。东欧人在这一过程中无疑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但即使避免了一切失误,一个时期的经济滑坡也在所难免——最明显的是:甚至连并没有面临转轨问题的芬兰,仅仅由于她与经互会国家贸易比重很大,也受累于理性计划的废弃,在1989年后经历了连续数年的经济大滑坡。1991-1994年,芬兰国民生产总值从1220亿美元降至958亿美元,降幅达21.5%。(Encyclopaedia Britannica,1994 Book of the Year,Chicago:EB Inc.,p.607;1997 Book of the Year,p.605.)
反观中国,一方面它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文革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文革”时期中国本来就没什么计划均衡可言,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已经十分低下,强制积累的功能虽不亚于东欧,但“瞎指挥”对这些积累的浪费更甚于东欧。因此“文革”后期的中国经济实际上处于“只要不再胡闹,怎么干都比以前好”的状态。事实上我们从林彪事件后披露的所谓“571工程纪要”之类文件可以看出,毛泽东身后出现变革,几乎已是呼之欲出的事。
正是这种“改革前的胡闹”为后来的变革创造了“无代价增益”的前提。事实上,以1975年“整顿”开始的前期中国改革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放弃“鞍钢宪法”而部分恢复“马钢宪法”,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把经济搞上去,首先是恢复生产秩序。凡是这样做的地方都见效。”而用“文革话语”说,那就是“修正主义”来了。事实上,改革初期我国国有企业采取的许多改善管理的措施,与苏联后期搞的“谢基诺实验”、“兹洛宾方法”、“列宁格勒经验”、“新波洛茨克方式”等等都可以说异曲同工。甚至那时流行的“大厂文学”,以著名的《乔厂长上任记》为代表,也与苏联后期的“大厂文学”如《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等如出一辙。两者都提倡专家治厂、“科学”管理,既抵制政工人员的瞎指挥,又完全没有市场营销的概念。
但是“停滞时代”的“普隆恰托夫经理”黔驴技穷回天无力,而“走出胡闹”的“乔厂长”却大展宏图开始了“奇迹”,这与其说是后者比前者更能干,毋宁说是后者的前任比前者的前任更糟糕。在“乔厂长”上任的时代,中国无论是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还是建立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都能带来经济绩效的提高,而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联已经没有这种可能了。
失去的只是锁链:改革前期的公正性增益
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命令如果对改革的效率增益有影响,那么改革前体制的束缚——保障功能是否协调则有关改革的公平性增益。
某些自由主义者也许会认为一切“非自由”的安排都没有正当性,但实际上,人们之所以接受某种束缚性共同体的安排,不尽然是因为强制。如果自由能够交换“安全”,包括广义的安全即社会保障,人们是会权衡的:假如牺牲较少的自由能换来较多的保障,那么这种束缚可以被认为是公平的。如果自由的牺牲与保障的获得程度相当,那么这种体制至少也并不显得太不公平。事实上,民主社会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得到相当多的现代公民的拥护。中国与东欧改革前的旧体制当然不是民主社会主义,人们也没有权力(通过选票)在这两者间进行权衡和交换。但体制的束缚与保障功能仍成为“不自由”的两面而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一般地说,任何改革前体制都没有实现所谓“共同富裕”的乌托邦,但很多国家这种体制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还是明显的。而走出旧体制的“转轨”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两种意义上的自由”过程:既摆脱了束缚,也失去了保护。
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旧体制中受到的束缚与保护程度是不同的,相对而言,受到束缚少而得到保障多的群体会觉得这个体制比较公平,反之会觉得它不公平,并强烈地要求变革。同样对于转轨过程而言,如果某个群体在此过程中摆脱的束缚多于他失去的保障,甚至是只摆脱束缚没有失去保障,他们会拥护改革并认为它是公平的。而如果摆脱的束缚很少而失去的保障更多,他们就会感到不公平了。这两类群体孰众孰寡,就决定了整个社会对改革的接受程度,或者说是改革的“公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