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国家虽然商机巨大前景诱人,但中国企业走进东南亚并非一帆风顺。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有关条款,自由贸易区启动后马来西亚、泰国、印尼、新加坡、菲律宾及文莱等6个东盟成员国一旦发现本国产品在自由贸易区内受到影响进而导致相关领域及行业亏损均可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如2002年4月23日马来西亚政府对来自中国和香港地区的自行车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决定对中国深圳宝安自行车厂国内唯一应诉企业的自行车征收11.83%反倾销税对来自中国包括香港地区的其他企业的自行车征收高达186.09%的反倾销税。再如,今年1月1日实施的越南《进口商品反补贴法令》,将对补贴进口到越南的商品以及对越南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造成实质性损害威胁的产品采取各种反补贴措施。泰国目前仍将大蒜、洋葱、马铃薯等几种我国具有优势的商品列为关税配额管理,在配额内才实行零关税。为此,中国企业必须苦练内功,学会借势取利,抓住商机,拓展东盟市场。许宁宁教授对中国企业提出三点忠告:
一、调整产业结构,把没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调整到适合东盟市场需求的产业和产品。制订长期开发东南亚市场的计划,实施有效战略打造名牌。如最受东盟水果冲击的几个省区如果从改变水果种植品种、延伸产业链、发展现代物流业入手调整经济结构,完全可以赢得东盟市场。据悉,广西、云南等省区正在加紧出台加大对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和加强流通领域建设的政策。
二、警惕出口无序现象。据国内温带果蔬产区企业反映,实行零关税措施后,国内不同地区的同类产品如苹果、梨,对泰国市场的出口呈现一拥而上的局面,出口企业鱼龙混杂,出口报价不规范,存在低价竞销现象;市场定位过低,采取低价位措施,使我国水果在泰国市场成为低利润、低档次产品,更有部分产品是以“地摊货”形式出现在泰国市场上,出口利润大打折扣。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上低价竞争自相残杀的先例有很多,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中国企业应当吸取教训,放弃短期行为,避免在东盟市场重蹈覆辙。
三、充分发挥中介作用。东盟十国国情相对复杂,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各国有关投资环境、市场结构、贸易法规、文化习俗等也都不尽相同,很多中国企业对此还缺乏了解,需要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和扶持。过去在中国与东南亚企业合作中有不少失败的例子,主要是合作双方相互间对对方的企业运作机制了解不到位,导致决策时意见相左,运作时经常不合。许宁宁认为,在开拓东盟市场的过程中,商会的作用应得到充分重视。目前国内各省市商会和欧美发达国家的商会打交道较多,与东盟各商会、协会之间的沟通远远不够,只有加强商会间的联系与合作,才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编辑 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