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矿业开发亦成为吸引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目前,越南、澳大利亚等国家纷纷进入老挝“探宝”,中国企业投资老挝矿业的情况更是全面升温。截至2006年8月23日中国企业在老挝投资勘探开发的各类矿业项目已达47个,约占整个老挝矿业项目开发的34%。随着老挝各种矿产的生产、勘探、开采、销售呈现出的快速增长趋势,相信,“亚洲蓄电池”这一宏伟目标,离老挝已不再遥远。
丰富的金属矿产资源成为外商投资热点
老挝的矿产资源分布广泛而丰富,许多地方的金属矿产具有很大的找矿前景和开发价值。然而在2003年以前,老挝的金属矿产仅有极少量的民采砂金生产和少量的锡砂生产以及少量的氧化锌矿石开采,金属矿业对老挝国家的贡献几乎为零。但是自2003年澳大利亚的赛奔铜金矿开始生产后,这一状况得到稍微改善。2004年老挝金属矿产开采创造的产值不足1亿美元,2005年金属矿产开采创造价值达到2.5亿美元以上。
老挝的金属矿以金、铜、铁、钨、锡、铅和锌为主,其中金银矿的储量和矿床最多,老挝金银矿床的总数达到155处;其次为铅、锌、锑为91处。2006年10月,澳大利亚铜金生产商奥克夏纳公司(Oxiana Ltd.)公布该公司位于老挝的Sepon铜金矿第三季度黄金产量增加30%,黄金产量达到51,242盎司,白银产量为44,979盎司。
老挝的锡矿最早由法国印度支那矿藏勘探和开采公司在中寮他曲市以北30公里处的南巴顿开采,共采掘了波宁、农参和丰督3个锡矿场,40~50年代的最高年产量为1200吨,60年代的年产量为578~1115吨,70年代的最高年产量为1800吨。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后,锡的年产量为400~600吨。
丰富的金属矿产资源,给老挝带来了大批投资商的同时,还推动了老挝整体经济的发展。矿业开发现已成为吸引外商投资老挝的主要领域。
全面的法律法规 规范矿业持续发展
老挝的丰富矿产资源,吸引了大量投资商。面对如此多的投资机会,如何规范矿业投资市场变成了老挝亟于解决的问题。从1997年5月31日颁布施行的《矿产法》起到现在,老挝相继颁布了《老挝鼓励外国投资法》和《矿产投资标准条例》。
老挝政府以制定关税、税收政策、规章、措施、提供信息、服务及便利等鼓励外国组织和个人投资矿业领域(含普查、勘探、开采和加工生产经营活动)为责任,并保护其合法权益。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矿业投资时须按照老挝《鼓励外国投资法》、《矿产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投资项目申请报批手续并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颁发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活动,并按规定享受老挝政府对外资企业提供的相关政策优惠。
不断完善的矿业法律法规,不仅是对老挝本国矿产资源的一种保护,同时也是对来自世界各地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多的投资商正从四面八方涌入老挝,给老挝的经济注入了一股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