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财经媒体头条荟萃

字号显示:   2008-01-09 14:17:00  来源:一大把网站

  第一财经日报:土地新政再出重拳 八部委共筑防堵阵线

  八部委联动,对于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办理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经济参考报:江苏半数银行机构收紧房地产业贷款审批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日前公布的2007年四季度江苏省银行家、企业家和居民问卷调查综合分析表明,2007年四季度以来,江苏省内半数银行机构收紧了房地产业贷款审批条件。

  问卷调查显示,四季度,江苏省内50%的银行机构收紧了房地产业贷款审批条件,比上季度大幅提高了14.52个百分点;房地产业贷款的实际投放景气指数则较上季度有所下降,并且低于房地产业贷款需求景气指数。

  金融时报:成思危:推动物权法在证券市场领域实施

  成思危表示,建立一个高效健康的证券市场是发展我国虚拟经济的内在要求,在此过程中,加强经济立法、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律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法律体系,可以说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将会成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虚拟经济发展、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的强大法律武器。

  中国证券报:东航股东会否决“东新恋”

  参与昨日(8日)投票的东方航空流通股股东绝大部分反对东航向新加坡航空出售股权的议案,分类表决结果显示A股九成反对,H股七成反对,东新合作被迫搁置。

  东方航空董事长李丰华对于这样的结果深表遗憾。他表示,截至目前,东航上下仍然认为新加坡航空公司是最佳的战略合作伙伴,而不会跟国航合作,下一步东航将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股东进一步沟通,希望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实现跟新航的战略合作。

  上海证券报:黄金期货今日挂牌 基准价209.99元/克

  当前,国际黄金价格正处于上升通道,国内投资者对黄金期货的热望颇高,相关人士认为,上市首日,黄金期货合约价格有望冲击涨停板。基于黄金在中国有着广大的社会群众基础,业内人士纷纷预测,黄金期货的活跃度将远超国内现有的所有期货品种,年内成交量预期将是国内其他商品期货品种的集合。

  证券日报:证监会:上市公司和券商监管条例将尽快出台

  “今年将继续完善监管制度,尽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中国证监会法律部主任黄炜在“2008年《物权法》与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高层论坛”上透露。他还表示,目前已配合最高检察院对涉及证券市场犯罪的标准进行了修订,相关的基础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应司法解释的制定推动工作也正在进行。

  每日经济新闻:A股泡沫暂难破 基金立足分散化投资

  “尽管国内处于泡沫阶段,但我们认为泡沫暂时还不会破灭。我们认为高估值的原因除了A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市场,以及国内投资渠道有限;还与不能卖空关系比较大。在一个不能卖空市场中,价格由最乐观的投资者决定。”在昨日(8日)出炉的2008年第1季度投资策略报告中,新世纪基金表示。

  中华工商时报:两大动因拉高中国农产品价格

  影响中国农产品价格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第一、现在全球范围内,小麦、玉米、大豆价格全面上升。作为上游产品的石油涨价,前几天已经突破了100美元一桶。国际化进程在不断加快,所以整个国际市场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势必会影响中国的农产品价格。第二是劳动力成本也上升了。过去饲养生猪的标准化养殖场,500元/月雇佣一个工人,现在每月1000元都很难找到工人。影响价格上涨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进城了,过去养猪的人现在变成吃猪肉的人,这就发生了变化,所以整个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在不断增加,城市人口在增加、农民在减少,这都是影响因素。

  21世纪经济报道:目击东航股东会:谁的胜利

  1月8日下午,上海虹桥路2550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今年第一次类别股东大会如期举行。

  3点50分,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东方航空引入新加坡航空公司及淡马锡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投票结果终于公布:东航向新航、淡马锡定向增发的议案,遭到了94.04%的A股流通股投票股东的反对,只有5.95%的投票股东同意;东航向母公司东航集团定向增发的方案,同样被A股流通股股东以94.09%的反对票否决。对上述两个议案,H股流通股股东的投票也给东航以沉重打击,他们均以74.69%的有效投票数予以反对,赞成票仅25.3%。出席此次股东会的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占东航总流通股的比例尚不明确。

  北京商报:我国提高中药仿制门槛

  昨日(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其中明确,仿制药的注册申请应与被仿制药品的处方组成、药材基原、生产工艺(包括药材前处理、提取、分离、纯化等)及工艺参数、制剂处方保持一致,质量可控性不得低于被仿制药品。以此将仿制药的管理从“仿标准”转变为“仿品种”,从而确保仿制出的药品和被仿制药有一样的疗效。

  (编辑:张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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