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北京急求援手 中航明确“反对”

字号显示:   2008-01-11 11:05:00  来源:经济观察报

  1月4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0670.HK,600115.SH,下称东航)的“老板”国务院国资委,首次就东航引入新加坡航空公司 (下称新航)作为战略投资者表态:“第一,我们支持中央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第二,企业经营行为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

  此前两天,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下称中航集团)刚刚亮出了自己的底牌:称将对目前的“东新合作”方案投反对票;若该方案未获通过,中航方面将提出新的方案。

  1月2日,获悉此消息的东航董事长李丰华和总经理曹建雄连夜飞抵北京,向有关方面寻求支持。

  中航和东航的“战争”即将进入最高潮。此时,双方都急于向东航的其他中小股东传递各自的信息。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分析,中航方面在“东新合作”方案已经获批的情况下,公然提出反对意见,可能是国家有关部门对这桩交易所能带来的好处产生了怀疑。

  快打猛攻的中航方面当务之急,就是把新航入股东航一事搅“黄”;至于能否成功收购东航,则是后话。

  中航出手

  中航方面对于“东新合作”方案的表态,经历了从暧昧到清晰再到鲜明的明显转变。

  去年12月12日,原中航集团总经理兼国航董事长李家祥在 “国航、上航加入星空联盟”仪式上表示:“目前东航正在香港进行路演,路演将会说明‘东新合作’会给小股东带来什么样的利益,中航集团将根据路演情况再决定投什么票。”

  东航路演团队来到北京后,去年12月19日下午,李家祥和李丰华举行了会面,但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共识。翌日,有媒体称,李家祥在会面中表示,中航方面将投反对票的报道是记者理解错误。

  一石激起千层浪。中航方面的新闻发言人在3个月缄默期满后的去年12月25日予以澄清,称中航方面将对“东新合作”投赞成票,纯属传言。

  仅仅三天后,李家祥被任命为中国民航总局党委书记、代理局长。时间跨过2008年,中航方面的态度突然变得清晰。中航集团在香港的子公司中航有限1月2日发表声明,称该公司接受其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对“东新合作”方案的分析结论,现有方案下每股3.8港元的入股价,未能反映东航应有的价值;另外,该方案中的反摊薄条款和非竞争性条款,对东航的其他股东不公平,有可能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

  作为东航的股东,中航有限敦促东航与新航及淡马锡修改有关条款,以便形成一个易于其接受的方案。同时,该公司暗示可能提出新的收购方案。

  然而,接下来事态的发展似乎有些失控,急于争夺中小股东的双方大打“口水战”。

  东航方面于1月3日针锋相对地草拟了一份关于“东新合作”方案的说明,强调3.8港元的增发价格是合理的,“该增发价格是东航和新航遵循市场原则长期谈判的结果”,并反驳“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一说,称“东新合作”的主要条款均按国际惯例进行设计,东航始终怀着开放的心态,不会排除与国内兄弟航空公司在业务上进行合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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