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积极向中央争取支农政策,增强中部“三农”崛起的拉动力。一是向中央呼吁建立健全中部粮食生产的补偿机制。建议国家建立产、销区粮食安全责任共担机制,要求粮食主销区给予中部粮食主产区合理的补偿;通过降低直至取消中部粮食风险基金中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比例等方式,减轻中部生产粮食的负担,等等。二是向中央呼吁构建有利于中部农业农村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建议国家的支农资金尽量向中部倾斜,建立国家财政支持中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稳定增长机制;针对现行财政支农资金多头管理、项目零碎、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的状况,在财政支出分配上调整结构,突出重点,压缩一般,打捆使用,形成支农资金合力,以发挥导向作用,等等。三是向中央呼吁建立健全农民工的利益保障机制。建议加快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剥离附着于户籍上的权利利益;建立健全统一、有序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完善农民工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中部农村劳动力培训专项资金投入,将目前培训投资由贫困地区扩展到整个中部农村,等等。
(作者:刘奇张弛编辑:张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