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抵押物的情况
根据申报行上报的情况,抵押物是借款人准备用于投资企业的待发展用地,位于新厂区内,与现有厂房相邻。借款人原在工业区分两个土地证共购进40亩相邻的工业用地,其中一块已建有8000平方米的厂房用于纺纱车间运作(位于抵押物右侧),另一块(抵押地块)正在规划中,借款人计划将来用于兴建生产车间。由于是同一个厂区的规划,该地块已不属于闲置用地。
根据补充的资料表明:当地市政府并没有执行对闲置两年的土地进行收回处理的政策,至今当地还没有过收回处理闲置土地的案例,原因是当地普遍习惯地在地上种上树苗后即视为非闲置地。同时,借款人现有厂房还未办理房产证,且该部分土地(占地8000平方米)的总价值较低,不足以为本笔贷款提供足额抵押担保,因此借款人增加提供了本地块(占地12310.10平方米)做抵押物。
据申报资料,工业区所在镇已聚集了一批印刷、制衣、纺织、制鞋等行业生产企业,区内学校、酒楼、卫生院等生活配套成熟,经济投资环境和工业氛围良好,为抵押物变现提供了有利的经济环境。
(四)授信可行性分析
1、借款人从事纺织行业已20余年,积累了较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为企业带来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借款人新成立企业3年,便能在较短时间内、较大幅度地扩大产品的销售和实现企业的盈利,可见借款人的个人行业资源积累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证。同时,借款人购入生产设备和对自行研制纺织机械的投入,以及陆续对企业投入个人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项),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借款人立足该行业发展并积极发展该企业的信心和能力。
2、该司经营特点在同业中形成一定的差异将为其带来一定的竞争优势。
该司主营生产棉纱、棉布及制造纺织机械,在当地纺织同行中属唯一一家。借款人企业延续以往的纺织主业,一方面以棉纱和棉布纺织经营为基础确保现有经营规模和效益,另一方面借助自身在纺织机械制造方面具有的经验拓展纺织机械经营,这将使借款人企业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当前,纺织机械已研制成功,并经调试后得到客户较好的需求信息反馈。可以预期该司对纺织机械的生产销售将会带来同业竞争的优势,从而促进企业经营规模和效益的进一步增长。
3、借款人企业的实际承债能力较强,资金周转状况与其生产特点和经营现状相适应,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具有较好的第一还款能力。
4、抵押物为现有厂房用地的一部分,并非闲置,抵押足值,产权清晰,加上用款企业和股东、配偶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我行的风险约束,第二还款来源能够落实。事实上该司所处的工业区已经成为当地市政府重点发展规划的地区,其土地升值潜力较大,这两年的转让价格平均涨幅在30%以上。
5、借款人虽然在农信社有85万的两年贷款,按季付息到期还本,其到期还本的资金压力较大,但是借款人家族在市区商铺的租金收入足以偿还该笔贷款的本金。
(编辑 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