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手机漫游费听证会引发的四个思考

字号显示:   2008-01-24 16:01:00  来源:光明日报

  思考二:降价空间能不能更大

  这次听证会讨论的两个方案,都明确取消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有争议的不过是采取降幅更大的第二种方案,还是降幅相对过小的第一种方案。因此,提交听证会讨论的两个方案是否降到位了,成为代表们关注的又一焦点。

  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戴崴认为,方案一资费下降幅度很小,且计算复杂,与消费者要求相距太远,故不赞成。方案二有所进步,但仍存在瑕疵,希望进行修改。方案二将国内漫游通话费与长途电话费进行捆绑,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比调整前的后付费用户使用该项通话高出0.1元,给消费者造成了不降反升的认识。

  “让同一条河里的鱼儿自由漫游,”来自辽宁的代表沈长征说,用行政区划界定手机服务区,是变相设置服务标准,没有合理依据。他建议,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全国实行同网同价,取消漫游概念;或者将全国划成更大的区域,在更大的范围不收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

  很多代表都提出,在方案二的基础上还应再下降。全国政协委员朱锦林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移动2006年总收入为2953亿元,利润为921亿元,税后利润率为22.38%,而电信全行业的税后利润率为19.76%,这一利润率超出全球很多电信运营商。他认为,电信运营业利润率应降到15%以下。

  思考三:低资费地区会不会借机涨价

  “公布的两套方案远远高于许多地方的套餐价格。”来自四川成都的教师黎香友担心,有人会用放大镜看漫游费上限价格,从而借机涨价,造成低资费地区漫游费价格不降反升的局面。王学庆解释说,此次听证方案制定的只是手机国内漫游费的“天花板”价格,方案确定后,电信企业执行的时候不准突破这一上限,现行资费套餐中高于方案的手机漫游费也要降下来。

  对此,信息产业部清算司司长王占甫强调,最终的方案出台时,一定要写上相应的条款,降低漫游费上限,同时企业已经实施的这些资费方案,低于上限的,不得上涨,高于这个的要降到“天花板”以下。王占甫说,这次调整的是“天花板”价格,不是调整企业实际执行的价格。调整是把最高的价格定下来,让那些没有选择优惠套餐的人也享受到低漫游费。

  江宪提出,资费下降后,移动企业的服务不能降下来,因为漫游时的长途收费是参照IP电话标准的,希望手机通话质量一定要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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