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996-2000—经过自身反省步入理性发展阶段
1。政策背景
1996年开始,由于企业发展过速,在企业发展中累积的一些问题开始爆发,沈阳飞龙、珠海的巨人、三珠、太阳神一批有影响的民营企业先后陷入经营危机,民营企业进入一个自我反省时期。十五大的召开很快就使民营经济走出短暂的徘徊,进入第三次高速发展阶段。
(1)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所有制结构上,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2)外经贸部决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赋予自营进出口权。根据新规定,具备下列两个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自营进出口权:(1)。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2)。销售业绩:私营生产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出口额必须连续两年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行业生产企业为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私营科研院所年销售收入要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999年3月9日宪法修正案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4)200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生效,取消了对个人独资企业的雇工人数、注册资金设最低限制。将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标志着中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环境从此将更为公平、宽松。
2。阶段性特征
(1)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1999年,在私营企业中,户均资本已达68.18万元,同比增长8.24%;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集团继续增多,并且增长迅速。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有19.83万户,同比增长58.77%。其中注册资本在100万~500万元的私营企业已达16.4万户,同比增长52.13%;注册资本在500万~1000万元的私营企业达2.51万户;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达9180户;私营企业集团有1689户,同比增长8.06%;而在出口创汇方面,私营企业去年达到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72亿元,增幅达91.8%,创历史最高增幅。
(2)从产业结构来看,第三产业的比重仍占绝对主体,但第一、第二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第三产业的增长,以1999年的数字为例,1999年个体、私营经济从事各产业的总量和比重状况分别是:从户数看,从事第一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分别是171.82万户和3.38万户,所占比重分别是5.44%和2.24%;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分别是390.13万户和61.5万户,所占比重分别是12.35%和40.76%;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分别是2598.11万户和86万户,所占比重分别是82.22%和57%。
(3)从从业人员看,从事第一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分别是357.4万人和45.68万人,所占比重分别是5.73%和2.26%;从事第二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分别是1068.4万人和1071.91万人,所占比重分别是17.12%和53.02%;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分别是4815.11万人和903.95万人,所占比重分别是77.15%和44.72%。
(4)从注册资金看,投入第一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的资金分别是149.19亿元和204.35亿元,所占比重分别是4.34%和1.99%;投入第二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的资金分别是642.17亿元和3809.34亿元,所占比重分别是18.67%和37.03%;投入第三产业的个体、私营经济的资金分别是2648.86亿元和6273.58亿元,所占比重分别是76.99%和60.98%。
1999年个体私营经济第一产业的增长速度大大快于其他产业。个体、私营经济在各产业的同比增长状况是:从户数看,个体、私营经济在第一产业的增长分别是16.15%和36.26%;第二产业的增长分别是1.26%和19.77%;第三产业的增长分别是0.33%和20.4%。从从业人员看,个体、私营经济在第一产业的增长分别是19.19%和34.09%;第二产业的增长分别是0.98%和17.46%;第三产业的增长分别是1.23%和18.56%。从注册资金看,个体、私营经济在第一产业的增长分别是20.16%和64.87%;第二产业的增长分别是17.85%和44.82%;第三产业的增长分别是8.02%和60.98%。
(4)从地区分布看,1999年,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比重仍然集中在东部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在东、西、中部地区的比重状况分别是:从户数看,个体、私营经济在东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是46.31%和67.06%;个体、私营经济在西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是17.46%和12.91%;个体、私营经济在中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是36.23%和20.03%。从从业人员看,个体经济在东、西、中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是46.73%、17.46%和38.43%。从注册资金看,个体经济在东、西、中部地区所占比重分别是55.21%、12.75%和32.03%。
(5)从企业经营个体来看,企业行为较之企业发展的初期阶段更为理性化。企业从单纯追求规模,贪大求全,盲目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向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发展企业规模和多元化,同时积极探索高级经理层持股等新型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