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的合法边界在哪里?

字号显示:   2008-02-28 16:34:00  来源:新民晚报

  审计署昨天(27日)公布部分省市公路运营调查结果,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早在去年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就曾披露,中国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而就此次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已经收取的149亿元以及未来唾手可得的195亿多元,还仅仅是“违规收取”的部分,并且还仅限于16省(市)。那么全国公路收费的大盘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

  尽管道路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而公民对公共产品的义务已通过纳税实现。但在相应国情之下,我们仍承认公路收费有其合理性。但16省(市)的违规收费规模如此巨大,又算怎么回事呢?毫无疑问的是,所有这些违规收费站,没有哪一座不是当地政府通过部门决策达成的公开决定,否则没人敢明目张胆地要求过往车辆交出“买路钱”。因此,与其说它是“违规收费”,倒不如说是“合法剪径”。

  违规收费站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之名,实现着地方公权部门对于公民利益的侵犯。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谁有权审批并判定收费站的生死?人大无疑是最为理想的机构。然而在现实中呈现的却是,人大有时也只能徒唤奈何。从1990年起,77名北京市丰台区的人大代表和17名北京市人大代表每年在人代会上提交议案,呼吁政府撤销早已超过收费期限的杜家坎收费站,但杜家坎收费站仍在以偿还贷款为由继续保留。

  同时,现行的收费站制度必须改变民众知情权被遮蔽的现状。即使我们姑且认可“收费还贷”的正当性,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应当厘清相关部门所收费用之中,到底有多少是用于还贷以及道路建设和维护的,又有多少是用于支付部门利益成本的。如果没有这样一种透明公开的机制,那么我们仍然无从得知收费的边界到底在哪里,违规收费或仍将难以避免,而一些地方交通系统腐败高发、人员超编严重等现象,也难以彻底改观。

  曾有报道指出,“全世界14万公里的收费公路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这种现实,该改变了。(作者:杨耕身)

  (编辑:蒋偲佳)

收藏此页到:Google书签 Del.icio.us Baidu搜藏 QQ书签 发送给朋友 打印 关闭

相关“收费站#高速公路”的文章

我来说两句

企业服务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中企动力商务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