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经过20余年的发展,影响家族企业二次创业、制约家族企业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阻力集中于:狭窄的资本获取渠道、高度集中式的企业产权、杂乱的人力资源管理、含混不清的经营策略及发展模式四块坚冰之上。破除再发展的障碍、打消制约企业前进的坚冰,使家族企业步入现代企业制,将是一个任重而道远的问题。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家族一词有如下解释: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在家族企业之中,家族的概念再次进行延伸,即将血缘家族扩展到亲缘家族。广义来讲,所谓的家族企业主要是指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及两者的控制权主体系为同一或多个家族所有的企业。在现今国内外知名的企业中,不乏家族企业的身影,如国内的报喜鸟集团、劲霸男装、安踏鞋业、七匹狼实业等服装界的知名品牌企业,国外的如松下、洛克菲勒、迪斯尼、惠普等跨国公司,时装界内的CHANEL、华伦天奴、Versace、CD等,这些企业或为家族经营、或为家族持股。
我国因社会体制不同,民营经营在发展初期不仅受到政治环境的制约,而且在管理上也存在着浓厚的中国特色。家族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主体,透过家族这种稳定而相对有诚信保证的组织,由小型家庭作坊逐步扩展到规模生产、集团经营的大型企业,经历了20余年的时间考验,根据企业经营经验及社会经济理论来看,新世纪初期将进入成型家族企业生存与成长的调整期。据美国一所家族企业学院的研究显示,约有70%的家族企业未能传到下一代,88%未能传到第3代,只有3%的家族企业在第4代及以后还在经营。麦肯锡咨询公司研究结论是:家族企业中只有15%能延续三代以上。家族企业从开创到成长、扩展,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影响家族企业二次创业、制约家族企业规模化发展的主要阻力集中于:狭窄的资本获取渠道、高度集中式的企业产权、杂乱的人力资源管理、含混不清的经营策略及发展模式四块坚冰之上。破除再发展的障碍、打消制约企业前进的坚冰,使家族企业步入现代企业制,将是我下面讨论的问题。
一、拓宽家族企业的资本获取渠道,采用多种融资方式吸纳成长基金。
家族企业的原始资本投资,多来源于家族内部。家族内部的各成员根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在企业初始阶段内分配相应的股份。根据中国家族企业研究课题组2001年对广东、湖北、四川的44家家族企业的调查数据,我们看到在家族企业的股权结构中,个人独创和夫妻联手两种发起形式占所有企业的80%。在企业创建运营初期,流动资金的持有量及后续资金的投入量都是很难保证的。因此,就不难看到为什么家族企业多是由家庭作坊做起,逐步才形成现代企业制经营管理模式。家庭企业可以说是天生的股份公司,企业从创办初期就遵循着股份制企业的雏形,虽然在一些制度和行为方式上有所差别,但在股权运用及企业发展上则有着相同的模式。家族企业在融资方式上,除在家族内部进行扩融外,还可以采用:金融体系信贷、行业内企业参融股权、外来经营投资以及上市融资等方式吸纳企业成长基金。对于中小型家族企业来讲,前三种融资方式实效性强、方法简便、易于操作。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及民营经济信用体制还不完善,在金融信贷方面对于家族企业的投入很有限。一方面银行急于向企业进行信贷,另一方面企业又因为体制及自身所限贷不到或很少贷到所需的资金。金融信贷审核制度制约家族企业信贷的原因,在于民营经济中没有建立一个完善而有效的信用体系。由于我国的民营经济还处于发展摸索阶段,虽然个别企业形成了规模化经营,与银行建立了相当深厚的合作关系,但相对于众多的中小型企业来讲,金融信贷并没有成为他们经营发展的“及时雨”,往往当企业在发展困难时袖手旁观,经营显现效益时又踏破铁门寻求信贷,这种不救急、只帮富的形式让很多企业寒心,以至于远大集团现在不得不在经营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几个亿的现金储备,为集团在急需资金的时可以自行解决现金流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同样看到了,部分地区的金融体系也在进行着改变。银行方面:一些发达地区的银行开展了“金手指”信贷,根据个人的信用等级,对企业主个人进行信用贷款。温州地区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展了这种信贷方式,通过一些在银行信贷中信用等级较高的客户开展高额商业贷款服务,并将银行系统的基本金融信贷服务,扩展到企业经营中的信用中间人角色,以独立金融信用商的身份,帮助企业在贸易过程进行资金担保及贸易保险。除银行外,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行业或个人组织形成了民间信贷体系,虽然这种信贷方式在法律上受到诸多限制,也很难让信贷双方得到法律保护,但对于那些急于寻求资金发展的民营企业来讲也不实为一条可行的筹资方式。随着我国金融信贷体制及信用体制的完善,银行系统将会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
家族企业在发展初期,无论从规模来讲,还是从效益来讲,即独立又脆弱,虽然形成了量的发展,但由于互相之间在经营中各取分工,也相对制约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在一些产业比较单一、企业密度高的地区,各相关供应链或行业的家族企业通过互相企业参股、融股的方式,不仅可以在短时期内解决生产问题,而且可以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更加有效的提高竞争力。以浙江平湖的茉织华集团为例,茉织华利用自身的品牌效力进行加工订单的承接,交由合作的加工企业进行服装生产,通过对平湖地区的中小型服装加工企业的合作、参股的方式,帮助这些以家族为单位的服装加工企业提高产能。而这些中小型的家族服装加工企业又通过茉织华提供的资金及技术的支持,将自身企业进行发展壮大,两相企业互利互惠,不仅造就了平湖第一服装加工贸易城市的品牌,也成就了茉织华连续三年服装出口第一的奇迹。这种同业企业合作的方式,在产业密集地区多有出现,股权的相互参与,能使企业与企业之间建立更为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互补不足、取长补短、使有限的投入资金产生收益最大化。是帮助同业企业提高竞争力、争取有效经营资本、减少生产成本的一种有效的方式。
我国早期的家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大都采用“三来一补”的经营模式进行企业发展,而其中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进行基础生产设备及订单的采购,投入资金高、经营风险大、企业发展缓慢。但是补偿贸易对于企业来讲就相对简单而有效,这种外来经营投资的一种方式在我国加工贸易中较为普遍。补偿贸易通常由三方组成,即:贸易商、资源提供商、生产商。贸易商同生产商达成贸易协定,资源提供商提供设备或技术,产品在销售之后或由贸易商或由生产商分步分批向资源提供商偿还资金。对于晋江早期的运动鞋生产企业来讲,正是依靠这种外来补偿贸易,通过国外大型运动鞋贸易商提供的设备及技术支持,将原本是渔村的晋江发展成为了一个全国瞩目的运动鞋生产基地。在这种经营模式过程中,生产商往往通过与贸易商的合作,仅需投入少量人力及场地资金,便可得到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技术;又依托于这种中外合资的经营方式得到了当地政府在税收、用地、招工方面的优惠政策。这种变相的资金投入使很多中小型加工企业发生了脱胎换骨的改变。
二、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制约了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变革与创新。
家族企业制度的显著特点是,股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或企业主个人手中。中国家族企业中以一家为主体的家族企业占绝大多数。家族将家族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管理者凭借在企业中的管理权威,使经营生产政策能够强而有力的贯彻到企业的每个环节当中,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配生产策略、迅速适应市场变化。这种集中的股权结构在家族企业创办初期,将家族及个人的命运同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连,以家族成员间的强烈信任感,减少任何委托代理关系产生的监督和代理成本,使企业的利益同家族及个人的利益保持高度一致,以亲缘关系为链条形成强大的内部向心力和凝聚力,使家族成员能够各尽其能为家族和自己的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使企业的发展取得成功。
如同事务都存在两面性一样,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也相应的产生了难以克服的弊端。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的单一,在治理结构上形成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一。首先,在产权结构单一的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往往在企业的生产及发展过程中形成干扰素,导致家族及其成员对企业的干预。家族企业产权结构过于集中也必然导致家族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将产权关系与亲缘关系混淆,企业的内部管理建立在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平台上,让企业很难脱离家族亲缘关系的干预,造成企业的经营困境。其次,单一的产权结构限制了家族企业发展再融资的途径,阻碍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家族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家族内部,当企业正常发展的时候往往无力提供企业进一步所需的巨额资金。而通过其它融资方式又会产生稀释某些成员股权的可能,所以常常导致家族企业再融资过程的难度提高、时间成本过大、影响企业的规模发展。最后,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阻碍了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集中式的“人治”管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无法产生对管理者的制约及监督机制。将企业的发展捆绑成个人的发展,突出的是所有者的企业文化,使所有者产生不堪管理重负和经营决策失误等弊端。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当企业在初建或规模较小时,单一的产权结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是对于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拓展经营范围的大中型家族企业来讲,开放产权则是一条必经之路。
家族企业向股份制和公司制的变革与创新,是以产权开放为途径,集中良性资金、选择适合的经营方式、克服企业决策的随意性,达到强化企业的规模性、明晰产权、完善资产管理机制的目的。根据国际知名的家族企业的变革之路,我们看到家族企业的股份化、公司化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将产权社会化;家族企业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获得可持续发展;打破家族企业产权单一在企业规模发展期的局限性;使所有权过渡是产权社会化主要措施,由专业的企业管理者进行经营权的管理也是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以日本松下电器公司为例,公司的发展过程是松下幸之助个人股权比例不断下降和稀释的过程,从创业之初的100%下降到1950年的43%,1955年的20%,而1975年更猛降到2.9%,使松下企业的发展突破了个人和家族的局限,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报喜鸟集团最初的产权结构也同样是清晰而单一的,现在也同样趋于多元化。1998年开始职工内部持股计划,2001再次调整并推出一批职工内部持股,将家族股权减少到20%。通过产权的开放分配及相关企业间的股权互换,将原行业内的上下游供应商转变为产业链合作伙伴,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同经营之路,以相互利益为联结点,加强各合作方的紧密度;在企业内部由原来的现金奖励分配制度转化为股份期权奖励制度,利用职工参股的形式,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向心力,把职工个人利益同企业的利益联结在一起,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将个人的发展融入到企业的发展当中,达到“财散人聚”的效果。(编辑: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