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营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抓住机遇,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新突破,需要牢固树立并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
第一,正确对待宏观调控,变调控为机遇。历史经验一再表明,中央每一次重大的宏观调控都孕育着发展的新机遇。民营企业要善于在调整中抓住机遇,切实发挥民营企业自身的优势,找准中央精神和自身实际的结合点,把握节奏,加快发展
第二,加强对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中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重点研究六个问题。一是如何判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形势,确立全面准确的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二是如何把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合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政策,创造多种经济成分平等竞争、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三是如何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结合金融体制改革,搞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金融服务;四是如何健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改善环境;五是如何完善法律、建立长效机制,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六是如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履行好间接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责,促进民营企业从整体上提高素质、逐步做强做大。就山东省而言,发展民营经济,要做好“三个结合”和“三个调整”的文章。即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半岛城市群、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继续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档次和水平。
第三,创新政府工作思路,提高执政能力,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重点解决不愿干、不敢干、不会干的问题。通过体制创新促进环境优化,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一视同仁,在税收、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民营经济同等的待遇。清理和修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实现公平竞争。特别要多渠道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发挥好园区的作用,在培育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聚集方面下功夫。加快骨干企业,尤其是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培植。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理顺民营经济管理服务体制,规范统计口径。
第四,民营企业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加快做强做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首先是认清形势,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爱国、敬业、守法、诚信,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把企业做强做大。其次是选准、选好项目,避免盲目投资。第三是靠创新科技壮大企业实力。第四是强化管理意识,加强企业管理,通过严格管理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第五是全面实施名牌战略。最后是全方位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招贤纳才。(编辑: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