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标准并非取决于人道保障

字号显示:   2008-03-19 11:33:00  来源:佛山日报

  现实劳动力市场能够提供的工资标准就是市场工资标准吗?这主要取决于市场是否受到了不恰当的人为因素的制约。

  我们的工资标准究竟主要被什么因素决定?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是政府的关心,即由政府制定并强制推行的人道保障,就是我们熟知的最低工资标准。于是不断有人呼吁政府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如全国人大代表、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甚至说“目前省会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是1500元左右”。

  然而,我们的工资标准真的主要取决于政府的人道保障吗?

  如果现在将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降到100元,深圳的实际工资标准是否就下降了呢?答案是肯定不会的,因为那样的话,将没有人上班了。

  反之,现在政府强行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很多,比如提高到向文波代表说的水平,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真的能涨起来吗?在我生活的这个小镇上,我能肯定地说不会,因为镇上的所有企业都破产了,一个企业工作岗位都没有了,实际工资标准是0。

  最低工资标准可不是社会标准工资,虽然许多国家制定有最低工资标准,但适用范围极其狭窄、使用次数更少得可怜,因为真实存在的市场工资标准远远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什么是市场工资标准呢?现实劳动力市场能够提供的工资标准就是市场工资标准吗?这主要取决于市场是否受到了不恰当的人为因素的制约。市场受不恰当的人为因素制约的程度越轻,创业者将越具有活力,创造力将更加活跃,所有人的个性化需求越能得到满足,社会财富总量会增多,就业空间会增加,劳动力供应会相对紧缺,市场工资标准就高了起来。反之亦然。

  市场现在提供的工资标准与市场能够提供的工资标准,未必能画上等号。所以在劳动者工资标准明显过低之时,首先要问的问题是:劳动者为什么要接受这么低的工资,没有其它工作岗位可供选择了吗?其它工作岗位为什么会消失了?垄断之弊日趋严重,税赋沉重,私人财产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市场规则极度混乱等等都是困扰中国社会发展的大问题,直接导致无数就业机会消失。正视这种种弊端还原市场为真正的市场,使市场充满生机,让劳动者有多次选择机会,才是积极的解决办法,才能拉动内需、调整产业结构。 

  与增加就业机会相比,由政府制定并强制推行的人道保障是比较消极的应对办法,虽然不可缺,却也不要指望有太大效果。其实国内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都不过是对现行市场工资标准的一种承认罢了。如向文波代表所建议,强行将最低工资标准定在1500元左右的结果,依照国际惯例,人均工资收入至少要达到2500元,而中国总就业人数将近8亿(含第一产业),也就是说,把GDP全部用来发工资还未必够!

  只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能真正地增加社会财富、提高工资水准,就业机会的多少、产品附加值的高低都取决于所有人的创造力,而创造力的释放程度则取决于它受不恰当的人为因素制约的程度,并与之成反比。

(编辑: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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