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正式启动的香港创业板,为具有成长性的新型企业(主要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了一个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渠道。据香港联交所披露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1月底,香港创业板已吸引198家公司成功上市,总成交金额为45.73亿港元,上市公司总市值达944.13亿港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香港已发展成为国际知名的金融中心,为许多亚洲企业乃至跨国公司提供了融资的机会。香港创业板更是被看成"为成长企业而设的市场",越来越多的极具潜力的内地中小企业希望到此上市,进而实现跨越式发展。
然而,上市是一项复杂的企业活动,从文件的报批到股票的承销等,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使上市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业内人士提醒,拟赴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内地企业需在企业规范化运作、上市材料准备及申报、股票推介及发行等方面开展大量严谨细致的工作。
规范企业架构
据业内人士介绍,内地企业在初步决定赴香港创业板上市之后,首先是选择上市保荐人和选聘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公关公司等其他中介机构,其中上市保荐人需具有由香港联交所批准的资格,经验丰富的上市保荐人对公司的顺利上市以及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由于香港创业板市场受香港有关法律的约束,因此拟上市公司需要聘请熟悉两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若需要,还应聘请上市财务顾问。
随后,这些中介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始工作。保荐人要深入调查公司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股份的有关情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法律文件和其他有关的法律事宜。会计师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律师核实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件,尤其对两地证券法律、上市和交易规则、外汇法规等不同方面予以指导和规范。
接下来是公司构架的规划及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工作。由于拟上市公司的情况各异,对公司构架的规划也不尽相同。在规范公司架构时,尤其资产重组及财务重组时,最需考虑的是与香港的相关法规保持一致。
与此同时,对于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而言,大都处在企业创立和产品研究开发阶段,注册资本及资产规模都比较小,有时需在上市公开募集资金之前引进一些战略性的投资伙伴,以达到香港联交所对企业上市市值及公众股东数量的要求。
上市申报及获准
在完成审计、评估、增资及股份转让等工作之后,企业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设立或变更为股份公司的申请,在取得变更登记注册后,股份公司便宣告成立。自此,公司开始正式踏上香港创业板的上市之途。
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没有辅导期,因此一旦股份公司成立,便可由保荐人代表公司向香港联交所及监管部门提交上市申请。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香港联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未做盈利要求,但需要企业具备"两年活跃业务活动记录",特殊情况则可以减至1年。据业内人士介绍,拟上市公司可以从主营业务、企业生产及管理、产品销售及推广、管理层的资历及人事变动、企业对外的财务关系等方面加以说明。
根据香港联交所创业板的建议文件,拟上市公司还需要提出未来两年的业务目标和达成目标的详细计划,即该公司需要列出公司的整体目标、市场潜力及预期的财务状况,并如实地指出企业做出这些预期的主要前提和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
据介绍,公司在提出上市申请时需呈交如下材料:每名主要股东、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料,包括以前的历史记录;申请公司的名称及公司结构;申请公司业务的描述;可资证明"两年活跃业务活动记录"的资料及"业务目标声明"的要点;财务资料;建议的发行量等。这些材料由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负责审阅,然后由香港联交所酌情批准或拒绝该公司的上市申请。
推介及发行上市
此外,对境内企业而言,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规定》,凡是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条件的公司,都可委托上市保荐人提交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进行备案,同时经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在经香港联交所及监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批准后,拟上市公司开始接受香港联交所的聆讯。聆讯通过后,该公司就进入路演推介和发行上市阶段,即向各投资基金进行询价推介等活动。根据需要,在路演推介时,公司往往会聘任财经公关公司帮助策划。
据业内人士介绍,公司股票的发行销售工作主要包括:分析员撰写研究报告、招股说明书定稿、路演等,其中最关键的是股票价格的确定。招股说明书则是全部上市工作中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份重要文件,发行人、上市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都应对其中的相关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销售推介工作完成之后,公司便可以根据香港联交所的安排择日上市。但是,筹集到资金并不是上市工作的结束,该公司还需承担起对投资人和监管部门、香港联交所等的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从上市之日起,公司仍需建立更加稳健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按照规定,公司还必须在上市后前两年持续聘用一名保荐入,协助公司及其董事履行其上市职责,并就有关事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