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阿根廷颁布了《外国投资法》,该法规定,任何外国资本在阿进行的经济性活动,将享受和履行宪法赋予国内投资者的同等的权利和义务。阿对外国投资完全采取国民待遇,不专门针对资本来源对其进入某个行业设限。外国投资者可以向外汇款及其投资收益,也可在阿境内扩大投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阿法律规定的任何法人形式。外资公司可以同阿国内资本同等条件使用国内的信贷。
因此,下面根据有关问题,主要对阿在一般企业投资方面的政策予以介绍。
一、阿根廷近年来出台或即将出台的鼓励直接投资的政策措施
所以阿近年来颁布一些鼓励投资的措施如下:
阿根廷近年来采用了不同的优惠政策鼓励投资,包括启动某个项目费用的削减、税收的减免,融资方面的便利。提供的鼓励政策分为三个层次,地区性的优惠政策、产业性的优惠政策、以及平行的、对于任何行业或地区都有效力的优惠机制。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上,阿基本不对外资设置任何限制措施,对外国资本无任何歧视性待遇,外国企业同本国企业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地区优惠政策:
阿根廷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鼓励外国企业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优惠政策。尽管各地区在优惠幅度、期限和鼓励投资行业等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大部分优惠政策都涉及税收减免、减低公共服务费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及设备租用便利、为购买和租赁国有资本提供便利、享受省级招标项目的优先权、省级出让和出租项目列入降低各类海关关税细则等内容。
特别关税区 火第岛省加工优惠政策
在火地岛注册的生产型企业享受减免所有国家级税收,包括以下税种:
l 免缴增值税
l 减免所得税
l 减免资本税
l 免缴进口资本货关税及增值税
l 免缴进口原料关税
l 通过海运再出口商品退税
在各项省级赋税中,企业免交印花税,但需交纳毛收入税。同时作为特别关税区,进口商品将获得全部或部分进口关税、前期的仓储费用的减免。
执行当局负责审核哪些产品及加工流程可以享受火地岛特别关税区的优惠措施。
保税区
在保税区内实施一系列旨在推动贸易和出口加工业的优惠政策,旨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扩大投资和促进就业。
保税区被视为关税区外,区内的商品、产品及原料的进入及停留免征进出口税且不受海关日常监管管辖。
目前,全阿共有9个正在运行的保税区,分别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科尔多瓦省、楚布特省、潘帕斯省、门多萨省、米斯奥省、萨尔塔省、圣路易斯省及土库曼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