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的产生和迅猛发展有其深刻历史、经济、政治、文化原因[3] .第一,与多边贸易体制相比,区域内国家易于就自由贸易区达成协议并产生实效。同时,现有的自由贸易区大多富有成效,也激发了更多国家参加自由贸易区。第二,就地区或邻近国家而言,自由贸易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经贸合作的地缘优势。邻近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区具有人员往来与物流便利、语言文化相近、生活习惯类似等多种有利条件。因此,邻近国家和地区间具有更多的有利条件来扩大和加深经济合作以获得互利双赢的效果,其效果比参加多边贸易体系带来的利益要更明显一些。第三,在加入多边合作机制的同时,缔结自由贸易区有利于推动各成员国内的经济结构改革,从而可以借助更多外力来推进国内改革。第四,20世纪90年代一再发生的地区性经济危机的教训,也促使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地区经济合作的制度化。1997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证明,在同一地区国家之间,危机蔓延的速度往往更快,相互影响也更为强烈[4] .因此,加强地区内经贸合作不仅有助于防范新的危机,而且也有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自由贸易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国际贸易和成员国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一般认为[5]
,在区域内建立自由贸易区可以促进成员国内部经济贸易的增长,加快区域内部国际分工的深化和合作,促进各成员国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吸引和扩大对外投资,增强成员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谈判力量,从而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因此,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各国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概况
(一)、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背景
1989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率先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这使身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在北美经济大格局中面临边缘化的危险。为了不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落后,墨西哥开始加入谈判。1991年2月5日,美、加、墨三国总统同时宣布,三国政府代表从同年6月开始就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正式展开谈判。经过14个月的艰苦谈判,在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了一项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即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greement)。1994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15年内三国应逐步消除它们之间的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从而形成了一个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成立之初,它就拥有3.6亿消费者,其国民生产总值总计超过6万亿美元。可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它力图以自由贸易为理论基础,以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来实现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全面自由化,进而带动整个北美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当时,许多国际经贸界人士视之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措施最大胆的自由贸易区。尤其是对于墨西哥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加入这一协定包含了各方面的机遇和风险,对其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
一般而言,战后出现的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等形式的区域经济组织,其成员国一般是经济水平相近的国家。从国际产业分工的角度分析,成员国之间多是水平分工方式,以达到较高层次上的竞争和互补关系。例如,欧盟在东扩以前由清一色的发达国家组成,是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均相对接近的机制,是大多数国家共同推动的,没有一个国家能起绝对的主导作用,因而其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均远远高于其他区域组织,也是其赖以成功的基本原因之一。相比之下,北美自由贸易区由两个属于七国集团成员的发达国家和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组成,它们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差距很大。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通过垂直分工来体现美、加、墨三国之间的经济互补关系,促进各方经济发展。从历史经验上看,在差距如此之大的国家之间组成自由贸易区还尚无先例。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区域内组成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次尝试,其成败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合作都有很大的意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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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的基本模式是美国和加拿大利用其发达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通过商品和资本的流动来进一步加强它们在墨西哥的优势地位,扩大墨西哥的市场;而墨西哥则可利用本国廉价的劳动力来降低成本,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并将商品出口到美国,同时还可以从美国获得巨额投资和技术转让以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本国产品的更新换代,在垂直分工中获取较多的经济利益,三国之间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成为它们合作的纽带[7]
.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南北经济合作的典型代表之一。
美、加、墨三国之所以能走到一起组成自由贸易区,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8] .从理论上看,南北区域经济集团组织的形成, 首先必须具备两个战略性前提:第一,殖民地和落后地区在政治和经济上获得独立,至少在名义摆脱了发达国家的控制,存在通过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第二,同一区域内的发达国家基于共同的利益考虑, 需要通过合作来共同对付外部经济力量的竞争。具体而言,一方面,20世纪80 年代以来,欧盟(前身是欧共体)经济实力日益壮大,亚洲的日本经济也急剧膨胀。在冷战结束后,世界形势的发展对美国出现了一些不利态势,美国已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单枪匹马地与对手进行竞争。美国必须创建以自身为核心的、能与其他经济集团和经济强国相抗的区域经济集团,以巩固美国的世界经济地位。美国因此对建立自由贸易区就拥有了巨大的动力和热情。另一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符合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利益。加拿大经济一直严重依赖于美国,原有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墨西哥作为经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虽然由于一些历史原因曾长期拒绝与美国在经济上结盟,但20世纪80 年代中期以来其国内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势使得与美国合作成为唯一的选择。总而言之,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三国都以务实的态度调整了自己的经济发展战略,在克服了重重阻力之后最终签订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以美国为核心的南北区域性经济组织,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内有着绝对的主导作用。美国不仅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倡导者,而且是该自由贸易区的主导国,它在贸易区的运行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从贸易区内部的实力来看,美国占有2/3 的人口和90 % 的经济实力,加拿大则仅有7 % 的人口和8 % 的经济实力,墨西哥虽拥有近26 % 的人口,但经济实力则不到2 %.美、加、墨三国按工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分属三个不同的层次:美国属于第一个层次,加拿大属于第二个层次,二者均是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墨西哥则是第三个层次,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因此,无论从经济实力、工业化程度和发展水平等方面相比,美国都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自然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具有很强的制约力。北美自由贸易区给美国在双边贸易、直接投资、技术转让及第三产业诸领域内提供控制和渗透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机会,从而在贸易区对内外事务上拥有了绝对的发言权。因而,从根本上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更多地体现出了美国的战略意图。但是,在另一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又给加拿大和墨西哥提供了难得的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对于促进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三国联合起来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也随之大为增强。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在很大程度上是双赢的选择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