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津巴布韦的农业政策和投资商机

字号显示:   2008-05-05 16:42:00  来源:百度

  津政府非常重视农业发展,并吸取部分非洲国家的经验教训,既保护白人商业农场,又注意扶持村社农业和小农经济。根据第一阶段经济调改计划要求,津近年来对农业生产和销售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保留大商业农场,继续发挥白人商业农场主的积极性。独立后津政府基本上能够遵守兰开斯特大厦协议,在征购白人商业农场和实施重新安置计划时注意循序渐进,并允许白人商业农场保留其一贯的经营方式,政策上适当放宽。此外还先后任命一些白人农场主担任农业部长或副部长等职务,以调动其积极性并稳定人心。经济调改计划以来,不少大商业农场由原来的多样化种植转向种植利润较大的少数几种出口创汇型农作物,尤其是烟草。目前大商业农场发展不平衡,但其依然处于农业生产战略中心地位。

  (二)积极扶持村社农民和小农经济。为提高村社土地和重新安置土地的生产水平,独立后头五年,政府通过免费发放种子、化肥、提供技术咨询、实施优惠贷款等措施积极扶持村社农民和小农经济。八十年代后半期,政府对村社农业的支持有所减少,但扶持村社农业和小农经济一直是津农业政策的重要部分。村社地区农业产值已由独立时占整个农业产值的20%提高到目前的30%以上。不过由于经济调改计划的实施,不少村社农民由原来种植粮食作物改种经济作物,导致国家粮食安全水平降低。1994/95年度政府为小农助耕计划拨款2.5亿津元,1995/96年度为该计划拨款1亿津元。

  (三)改革农产品购销政策和农产品国有企业。1994年以前,政府通过烟草销售局和农业销售局下属的粮食销售局、棉花销售局、奶制品销售局、冷藏委员会四个国有企业,严格控制着农产品的购销业务。由于管理不善和效率低下,农业销售局下属的四个国有企业严重亏损,政府每年需巨额补贴。1994年以来,除烟草销售局外,政府对农产品购销政策和四个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将农业生产和购销纳入市场经济体制,主要举措有:

  1、改革农产品购销政策,取消对玉米、棉花、葵花籽、大豆、花生、小麦等农作物价格和销售的管制,允许自由买卖和加工,由市场决定农产品价格,以刺激生产和销售;

  2、政府将放宽除玉米外几乎所有粮食的进出口限制,1995/96年度将允许私人参与小麦进口,但需经农业部批准并接受监督;

  3、取消农业销售局,并对其下属的四个国有企业陆续实施商业化自主经营和私有化改革。1995年1月政府宣布承担粮食销售局、冷藏委员会及棉花销售局三个企业总额为42.45亿津元的债务,规定政府除负担每年维持50-94万吨战略储备玉米的费用外,今后不再向三个国有企业提供资金,由其自负盈亏,将其完全推向市场。

  4、粮食销售局仍作为国有企业负责国家战略玉米储备和垄断玉米进出口,以调节国内供求和维持战略储备。其商业职能和社会职能将严格分开,政府只对其履行社会职能的部分进行补贴。

  5、把目前国有农业销售部门的大部分非商业性和涉及政策制定的行政职能收归农业部,在农业部内设立集中管理的农业销售信息体系。(编辑:杨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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