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依法独家许可施恩公司在大陆地区使用
忽悠营销:施恩隐瞒真实公司的“华人”背景,刻意夸大外资成分和外产奶源,假冒外国品牌,当谎言被揭穿,企业将付出代价。 1.执法部门追究责任——商业欺诈行为 2.代理商的“抛弃”——影响市场份额 3.消费者的唾弃——失市场、受道德谴责
“假洋鬼子”现象之所以流行有其市场生存空间。 包括招商引资,质量管控等。 1.政策优惠外资企业,完成引资目标。 2.洋品牌在质量控制方面有优势,政府招商项目对洋品牌有特殊偏好。 3.企业借“置壳”方式,游走于国内外。
如果企业打着“外国公司”的幌子对企业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因该产品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