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发行规模达标可联合保荐

字号显示:   2008-10-20 12:47:00  来源:世华财讯

  中国证监会昨日(1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并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提高了证券公司注册成为保荐机构的门槛,将注册机构拥有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从业人员的数量由原来的2人提高至4人。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联合保荐的限制在正式文件中被软化,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

  针对此前市场中关于发行审核工作暂停的传闻,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发行部的各项工作都在正常进行,没有暂停。该发言人称,城市商业银行和有限合伙参股公司发行上市都在审核当中,有关部门正在就城商行中一些原有股权持有问题制定政策,目前正在等待政策出台,有限合伙参股公司上市在法律制度上也是允许的,只是在办理登记时需要一些衔接问题,此前媒体关于这两方面的报道是不准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保荐办法强化了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管理。保荐机构方面,除了提高注册门槛之外,办法还对内控提出要求,比如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制度、辅导制度、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部核查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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