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企或大迁移 湖南伸出橄榄枝

字号显示:   2008-06-16 21:24:00  来源:星岛环球网

  (2007年)加工贸易新政出台半个月,香港政府和业界已经全民总动员,携手应对新政给投资广东的港商造成的影响。而一些中西部省市也借机招揽港商转移至当地投资。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及旅游)蔡莹璧表示,湖南省已经第一时间写信给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香港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新近的调查显示,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将对珠三角约3万家港商造成冲击,超过1万家港企可能停产或收缩,因此引起香港业界高度重视。

  湖南伸出橄榄枝

  为了吸引港资企业转移,湖南省郴州市已经向香港特区政府提交了包括税务、土地和水电等优惠政策的6页建议书,港商可以获得两年免利得税的优惠,往后三年获减半利得税优惠。如果被选为先进企业,将再享有三年减半利得税优惠。

  马时亨透露,8月下旬将会组团前往湖南省郴州市,考察这个距离香港8到10小时车程的城市,是否合适承接加工业的转移。

  湖南省政府表示,除了高污染和高能耗的行业之外,欢迎任何劳动密集的港资加工企业落户。湖南省方面也准备10月到香港、深圳和东莞三地举办“承接粤港台产业转型招商活动周”,吸引更多港台投资。

  不过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林健锋表示,珠三角的产业链经过20多年的积累才逐步成形,企业的生存依赖产业链,要企业脱离产业链搬迁并不现实。中华厂商会常务会董梁伟浩也表示,可行的做法是引导龙头企业先迁移,再带领较小或下游企业迁移。

  保证金问题求解

  商务部、海关总署于7月23日公布的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目录规定,自2007年8月23日起,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企业进口时应先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的100%或50%,完成加工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利息按活期利息计算。

  台账保证金从“空转”变成“实转”将占用企业很多资金。按照新规定,一家年生意额为1亿元的企业,需要交纳2000~3000万的保证金。目前大部分港商与港资银行交易,但港资银行不能在大陆发担保函,只有中国银行发的担保函才被大陆海关接受。

  因此有部分港商表示,希望用其他形式如银行担保或信用状代替保证金,同时外资银行也能为港企提供担保,以减轻保证金资金积压问题。

  对此,香港银行公会主席苏利民表示,银行公会正与专责小组紧密合作,商讨银行界如何协助港商,目前有三至四个议题正在讨论中。马时亨表示,政府也设有基金,港商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政府申请。

(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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