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6月16日消息,中国证监会机构部主任黄红元和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吴清就新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黄红元表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支持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证券公司无论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开展的多方面创新,如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结构创新、服务创新等,只要是在风险可控、自身可承担风险、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监管部门都将予以支持,以提高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黄红元表示,最近市场波动较大,凡参与这个市场的人都很关注这个市场的走势。证监会无论出台任何政策或者一个规则的制定、起草、颁布,都会关注它对市场的持续良好发展是否起积极、好的作用,而不是起阻碍作用。
黄红元指出,经过三年的综合治理,证券公司在财务上的一些漏洞以及长期遗留下来的缺口已全部填满,证券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大大增强,证券行业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我国证券公司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单个公司规模较小,核心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经过三年的综合治理,从2004年8月到2007年8月,行业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综合治理之前,行业里存在很多问题,那时候相当一批证券公司的信息是虚假的,有大量的账外经营,挪用客户的保证金,挪用客户的债券,甚至很多高管人员发生渎职行为,股东也挪用公司资金。经过这几年的综合治理,历史上存在的问题和遗留的风险,应该说全部解决了,全行业面貌为之一新。有几个标志:
第一,证券公司的财务上的一些漏洞或者长期遗留下来的缺口全部填满了。同时,证券公司大概在2002年到2005年连续四年亏损,亏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存在历史遗留下来的风险和问题。经过综合治理以后,全行业2006年到今年,盈利还比较好,财务状况还比较好。
第二,对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比如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现在是第三方存管。证券公司以前发生很多问题往往是市场不知道、监管部门不知道,我们现在对它进行规模限制,保证公司出现经营失误也是它能够承担的,它的账户是要向交易所进行报备、由交易所实时监控的,以防止出现一些不当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等。
第三,整个证券公司的合规经营意识大大增强。整个行业后续发展的空间也是比较大的。尽管和过去相比取得了长足进展,以市场发展和未来来看,证券公司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证券公司还是有短处的,比如单个公司规模都比较小,核心竞争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关于创新这块,证券公司创新始终是关注的一个话题,证券行业、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企业,其实和别的行业一样,创新始终是公司、行业持续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的不竭动力。从监管角度来讲,对此是很支持的,无论在任何时候证券公司以各种方式,能够在风险可控、自身可承担风险、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开展多方面的创新,比如业务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结构创新、服务创新等,都很支持,这些年也有一些成果,比如说一些具备条件或者有实力的证券公司开始实施跨境业务,把机构设到香港。
在证券公司组织结构方面也有一些创新,比如有的证券公司把业务按照区域进行划分,因为中国地域比较大,不同区域的人文环境不一样,需求也不一样。今后还是这样原则,支持证券公司不断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在谈到证券经纪人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各方关系问题时,黄红元强调,法律没有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雇佣证券经纪人来开展证券业务。也就是说,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经营方式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委托公司之外的人员做证券经纪人。此外,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首先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同时要和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来开展业务,不能超越授权。黄红元建议,证券业协会可以制定一个供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的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